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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粮收购六问六答

石河子日报 新闻    时间:2024年07月25日    来源:石河子日报

  2024年,师市小麦收购继续执行“政府引导、市场定价、多元主体收购、生产者补贴、优质优价、优质优补、应急收购”的市场化收购政策。师市发改和粮食收储部门郑重承诺:将进一步加强小麦收购市场监督执法力度,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及时解决小麦收购中的问题,全面维护粮食市场秩序,保护好广大粮农的利益。对此,记者采访了师市发改和粮油收储部门单位,整理了粮食收购的相关政策。
  1.今年的小麦卖给谁?
  粮农自主选择收购主体,既可销售给依法取得工商登记并在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备案的粮食购销企业、加工企业等,也可销售给农民专业合作社、粮食经纪人等。
  2.小麦收购价格怎么定?
  小麦收购价格由市场决定,按照随行就市、以质论价、优质优价的原则,由粮农与收购者自主协商确定。收购者按照明码标价的要求,公示小麦收购品种、质量标准和收购价格,做到标准上墙、价格上榜、样品上台,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3.国家小麦质量标准如何?
  国家规定小麦等级依据容重、不完善粒、杂质、水分、色泽、气味等确定。小麦等级仅作为收购价格的参考依据之一,但不是唯一标准,相同等级不同品种小麦价格由买卖双方按照优质优价原则协商确定。具体如下:
  4.粮食收购者有哪些责任?
  粮食收购者要严格执行国家“五要五不准”收购守则。一要敞开收购,随到随收,不准折腾粮农;二要公平定等,准确计量,不准克扣粮农;三要依质论价,优质优价,不准坑害粮农;四要现款结算,不打白条,不准算计粮农;五要优质服务,排忧解难,不准怠慢粮农。
  一是粮食收购活动应当遵循合法、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不得损害粮农、粮食生产者利益。二是粮食收购者应告知或现场公告收购粮食的品种、价格和质量标准。三是摆放小麦标准样品,配备和使用符合规定的检验仪器和设备。四是具有粮油检验资格的检化验员对交售的小麦进行质量检测。五是公开收购价格和政策,及时兑现粮款,不能“打白条”,不能代扣、代缴任何税、费和其他款项。六是收购者应当为农户提供清理晾晒等便民服务。七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质量检验,确保粮食质量安全,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粮食应作为非食用用途单独储存,不得流入口粮市场和食品加工渠道。
  5.如何降低排队时间,快速完成交售?
  为有效降低排队时间,快速完成交售,避免在收购现场长时间等待,鼓励种粮农户将收获的粮食在家中清理、晾晒,将粮食中杂质含量降低到1%以下,将水分晾干至12.5%以下,即可避免到收购现场后再次清理和晾晒,也可避免因扣除杂质水分带来的矛盾和纠纷。
  6.谁来监督小麦收购?
  收购期间,师市相关部门将组织开展市场巡查,严肃查处粮食收购者未按规定告知、公示粮食收购价格或者收购粮食压级压价、囤积居奇、哄抬物价、垄断或者操纵价格等价格违法行为,坚决维护夏粮收购秩序,让粮农交“明白粮”“放心粮”,坚决维护夏粮收购秩序。售粮者对小麦检斤验质结果有异议时,有权要求收购者复验,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请拨打举报电话投诉。
  
  师市粮食收购政筹咨询电话:
  0993-727075/7270752
  师市粮食收购备案联系电话:
  0993-7270752/18699300019
  全国粮食流通监管热线:12325
  全国价格举报热线:12315
  (融媒体中心记者刘宇歌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