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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市出台旅游民宿奖补办法

对新创建命名的全国甲级、乙级、丙级旅游民宿,分别奖补30万元、20万元、10万元

石河子日报 新闻    时间:2024年04月17日    来源:石河子日报

  本报讯 融媒体中心记者李秀报道 最高可奖补30万元!日前,师市全面启动等级旅游民宿申报工作,出台旅游民宿奖补办法,以推进师市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提升旅游住宿接待能力。
  这里所说的旅游民宿是指符合《旅游民宿等级划分与评定》文件要求,以旅游经营方式为游客提供餐饮住宿的接待场所。
  师市将对新创建命名的全国甲级、乙级、丙级旅游民宿给予奖补,兵团分别奖补30万元、20万元、10万元;师市参照兵团奖补标准奖补,分别奖补30万元、20万元、10万元。师市配套奖补金额分三年兑现,比例为第一年50%,第二年30%,第三年20%。奖补资格及金额由师市旅游产业领导小组会议当年认定并公布;未通过认定的企业,终止当年及后续奖补资金的发放。
  获评全国等级旅游民宿的企业,通过连锁、加盟、合资等模式,在师市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开办连锁民宿的,每新设立一家,给予一次性奖补10万元,还可以同时享受旅游民宿奖励政策。
  据了解,等级旅游民宿品牌申报工作按年度开展,具体由旅游民宿企业向属地团场、镇街提出申请,团场、镇街对民宿企业的申报资料进行审查后,报师市文体广旅局。师市文体广旅局再会同师市城管局、公安局等行业管理部门向兵团文体广旅局推荐申报名单,由兵团文体广旅局组织评定。结果公示后,对企业进行授牌。
  据悉,旅游民宿创建需符合《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评价》《旅游民宿等级划分与评定》《乡村民宿服务质量规范》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要求。
  拟申报等级旅游民宿的企业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特种行业从业许可证、卫生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消防安全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农村防火规范》等法律法规规定,且取得相应证明,企业申报年度内未受行政处罚。
  师市鼓励有条件的连队(村)发展旅游宿集。通过统一规划、统筹配套、统一标准、联动开发、业态互补打造民宿集聚区。鼓励连队(村)开展闲置农房流转,成片流转10户以上且床位30张以上开办民宿的,在师市旅游产业领导小组会议认定并公布的旅游民宿集聚区,一次性给予属地团场、镇街30万元奖补,奖补资金需用于集聚区内旅游民宿产业公共配套设施建设。
  获评全国甲级、乙级、丙级的旅游民宿,授牌3年后可申请进行等级复核。由师市旅游产业领导小组会议认定并公布通过复核的企业名单,可按等级分别获得10万元、8万元、6万元的一次性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