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治理:蓝天常驻
石河子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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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 时间:2024年04月04日 来源:石河子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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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治理:蓝天常驻
2023年,自治区党委研究决定,将推进“乌—昌—石”区域大气环境整治作为自治区2023年十件民生实事之一,并向全社会作出郑重承诺,提出“要用3—5年时间彻底解决‘乌—昌—石’区域大气污染问题,全面提升人民群众蓝天幸福感”的总体目标。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通知要求,从摸清污染底数、实行高位推动、加强调度指挥、强化科技支撑、制定攻坚计划等方面,安排部署我区大气污染防治特别是“乌—昌—石”重点区域大气污染治理工作。
一年时间里各项工作紧锣密鼓展开:大规模调研旨在摸清底数;起草“乌—昌—石”区域大气环境整治2023年行动方案;由自治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相关单位负责人组成工作协调小组,综合协调兵地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和区域同防同治;成立防治专家组委会,全方位指导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乌—昌—石”区域大气环境整治2023年行动方案》确定2023年主要任务措施:推进农村清洁取暖改造,实施企业冬季错峰生产行动,加快重点行业污染深度治理,优化调整交通运输结构,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城市大气面源污染防治,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着力从源头上阻断和减少污染排放,确保“乌—昌—石”区域大气环境质量得到有效改善。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委托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会同新疆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对《“乌—昌—石”区域大气环境整治2023年行动方案》实施成效进行了评估。经评估认为:经不懈努力和全力攻坚,2023年区域大气污染治理取得了比较明显成效,空气质量整体逐步好转,为区域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和推动落实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奠定了基础。
“经过一年艰苦卓绝的努力,‘乌—昌—石’区域大气污染治理取得初步成效,但要彻底解决,还需再接再厉。”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党组书记戴武军表示,下一步,自治区将持续巩固治理成效,让蓝天常驻“乌—昌—石”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