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石河子日报
作者:
新闻 时间:2024年03月01日 来源:石河子日报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见右表)。
公告单位:石河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2月28日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宗地面积 土地用途
1 石市国用(2013)05000070号 石河子市昆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国用建设用地
使用权 石河子市
39号小区 1232.04平方米 城镇住宅用地
2 石市国用(2013)05000071号 石河子市昆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国用建设用地
使用权 石河子市
39号小区 2469.90平方米 城镇住宅用地
3 石市国用(2013)05000075号 石河子市昆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国用建设用地
使用权 石河子市
39号小区 12669.34平方米 城镇住宅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