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版/ 02 版:综合新闻 /下一版  查看本版大图
本版导航 各版导航 视觉导航 标题导航 以往报纸

国家二级野生保护动物猫头鹰在石受伤师市陆生野生动物救护中心及时救助

石河子日报 新闻    时间:2024年03月01日    来源:石河子日报


  本报讯 融媒体中心记者魏荣摄影报道 2月28日,师市陆生野生动物救护中心工作人员携手热心市民,救助了一只国家二级野生保护动物长耳鸮(见上图),俗称猫头鹰。
  早晨9点,记者在南湾村流浪狗基地救助群里看到一则消息:基地负责人李涵捡到一只受伤的猫头鹰。李涵第一时间联系了野生动物保护组织。随即,陆生野生动物救护中心工作人员携带专业护具,驱车赶往救助现场,开展野生动物救助工作。
  李涵说:“早晨,我到狗圈里转的时候,看到有只鸟在角落里趴着,一动不动。我试着赶它,它也不飞。于是,我就把它带到安全地方,并在微信群里发了求助消息。”
  经救护中心工作人员现场初步判定,这只呆萌可爱的“鸟”是一只长耳鸮,俗称猫头鹰,属于国家二级野生保护动物。这只猫头鹰已经成年,它的躯干、爪子均无明显外伤,仅左侧翅膀有明显伤口。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对伤口进行消毒处理,并人工辅助投喂新鲜肉类,及时补充体力,暂时将其放置留观室治疗,待其具备野外生存能力后再放生。
  师市陆生野生动物救护中心工作人员高磊说:“我们对创面清洗消毒时发现,它左侧翅膀的筋骨都正常,只是表皮受伤,在救护中心经过专业的治疗和飞行训练,短期内是可以完全恢复的。”
  救助中心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我国法律规定,个人是禁止收购、饲养、繁殖国家野生保护动物的,如有人发现有受伤的野生保护动物,请及时联系当地公安机关或有关的野生动物保护组织。
  高磊说:“如果遇见受伤或疑似落单的野生动物,大家不要主动触碰它,也不要招惹它、驱赶它,更不要伤害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