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版/ 03 版:法治 /下一版  查看本版大图
本版导航 各版导航 视觉导航 标题导航 以往报纸

依法化解“烦薪事” 让农民工安心

石河子日报 新闻    时间:2023年11月01日    来源:石河子日报

  石河子讯 通讯员项佳喜 王越鹏报道 眼下正值秋收关键时期,也是欠薪纠纷的多发时期,为破解基层治理的难点问题,师市司法行政干警深入基层一线,开展欠薪纠纷专项排查化解工作,宣讲法律法规,全力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0月26日,杨某等农民工来到148团司法所求助。经司法所干警了解,今年年初,杨某带领20余名工人在张某承包的某烘干厂项目施工,项目已经完工2个月,杨某多次向张某讨要工钱未果,无奈之下只好来到司法所寻求帮助。
  听了杨某的诉说,司法所干警意识到这起讨薪纠纷涉及人数多、金额大,如果不能及时妥善化解,必然会酿成群体性事件,后果不堪设想。在安抚了农民工情绪后,司法所干警立即联系张某了解详细情况,并通知其来司法所开展调解。
  调解中,张某表示自己并非不愿支付工人薪资,而是因为烘干厂负责人郎某未能及时给付项目款,所以影响了农民工薪资发放。
  司法所干警随后找到郎某,向其陈述了事实经过并讲明了相关法律规定,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应当依法予以清偿。”同时也向杨某等人宣讲了《民法典》《法律援助法》等知识,让农民工了解签订劳务合同的重要性和依法维权的途径和程序。司法所干警告诫郎某要及时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依法保障农民工权益。经过调解,郎某表示会尽快筹措资金支付拖欠的工资款,两天后,郎某支付农民工工资31万余元,一起欠薪纠纷被顺利化解。
  与此同时,149团司法所接到辖区某在建工程项目的20名农民工的调解申请,称他们在团场某养殖场负责施工项目,包工头张某由于资金链断裂一直未发放工资,拖欠农民工工资18万余元,请求司法所帮忙要回工资。
  事关农民工权益,司法所干警迅速启动联动调解机制,联合团场派出所、社综办、经发办等单位组成联合调解小组展开调解。经了解,包工头张某与养殖场项目负责人李某先前签订了工程合同,由于工程垫付款项较多出现资金链断裂,张某无力支付农民工工资。
  了解了基本情况后,联合调解小组组织李某、张某及工人代表开展调解工作。调解中,张某自述无力支付农民工工资,李某则认为按照合同约定,目前还未到工程验收和付款期,自己并无义务支付农民工工资。
  司法所干警结合具体案例向张某和李某讲解《民法典》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关于依法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和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等法律规定,告诫张某和李某应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李某为保证项目顺利实施,表示愿意先行支付项目工程款,但是担心张某扣押或者变相扣押款项,导致不能如期发放农民工工资。司法所干警解释道:“该笔垫付款可以直接支付给工人,然后从工程合同约定的结算款中直接扣除。”以此打消了李某的顾虑。
  经过调解,张某和李某均同意按照工资明细先行支付工人工资,并通过转账的形式完成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