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强品牌意识 开拓更大市场
农产品地理标志为“炮台甜瓜”撑起“保护伞”
石河子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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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 时间:2023年07月25日 来源:石河子日报
本报讯 融媒体中心记者王艳报道 7月21日,记者从121团了解到,经过一年多审理,鉴于在注册和使用上易误导公众,由师市周边一合作社注册的“炮台蜜瓜”商标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宣告无效。
“这充分证明了品牌的重要性,也体现了法律对我们地理标志产品‘炮台甜瓜’的保护。”拿着国家知识产权局的裁定书,121团党委常委、副团长杨镇泽说。
121团炮台镇有着70多年的甜瓜种植历史。该团利用光热资源充足、日照时间长、昼夜温差大等得天独厚的自然条件优势,在绿色无污染滴灌栽培模式下,培育种植的“炮台甜瓜”不仅具有肉厚含糖量高、风味口感好等特点,还含有丰富的维生素C、氨基酸等物质,具有较高的营养价值,深受疆内外广大消费者和客商的青睐,并远销日本、马来西亚、新加坡、越南等国际市场。
凭借优良的品质,炮台镇甜瓜先后被国家农业部认定为绿色食品、全国“一村一品”产品,被国家质检总局认证为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
近年来,121团把特色种植作为推进职工增收致富的重要抓手,把甜瓜产业列为团场重点打造的产业之一,坚持走规模化、标准化、组织化、品牌化的道路,“炮台甜瓜”于2018年2月获准登记国家农业农村部农产品地理标志,并明确农产品地理标志地域保护范围为:121团15个农业单位1连、3连、7连、8连、12连、13连、14连、19连、20连、23连、34连、35连、36连、38连、农场办,地理坐标为东经85°22’27.12”-85°37’57.97”,北纬44°42’41.5”-44°55’9.52”,登记保护面积467公顷,年产甜瓜2.1万吨。
随着121团“炮台甜瓜”走红,一些单位组织借助其影响力申请注册有争议的商标,“炮台蜜瓜”就是其中之一。国家知识产权局经过审理查明事实及提交的在案证据判定,争议商标使用在新鲜蜜瓜商品上易使消费者产生误认,故对争议商标“炮台蜜瓜”宣告无效。
杨镇泽表示,今后,121团将增强品牌意识,注册“炮台甜瓜”等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并不断优化种植模式,培育优质品种,提高“炮台甜瓜”的品质,扩大销售渠道和市场,促进农业增效、职工群众增收,带动团场乃至垦区特色农产品、相关产业蓬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