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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反馈督察情况

石河子日报 新闻    时间:2022年06月08日    来源:石河子日报

  乌鲁木齐讯(新疆日报记者 姚彤 王兴瑞)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以下简称自治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下简称兵团)开展了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2022年5月19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督察报告。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督察组于2022年6月1日向自治区和兵团进行反馈。督察组组长刘伟平通报督察报告,自治区党委书记,兵团党委第一书记、第一政委马兴瑞作表态发言,自治区主席艾尔肯·吐尼亚孜主持会议,兵团党委书记、政委李邑飞和司令员薛斌出席会议。翟青副组长,督察组有关人员,自治区和兵团有关领导、有关部门和各地(州、市)、师(市)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等参加会议。
  督察组认为,自治区和兵团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疆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力度较大,取得较大成效。
  自治区和兵团把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作为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的重要内容,分别制定《自治区严禁“三高”项目进新疆 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关于当好生态卫士建设美丽兵团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文件。自治区将生态环境保护作为党委巡视巡察重点。
  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春季控尘、夏季截污、秋季治废、冬季治霾“四季攻坚”行动,压减和化解钢铁、水泥、焦化等行业落后产能,实施燃煤机组和电解铝企业超低排放改造。自治区狠抓环境基础设施建设,2018年以来新(改)建污水处理厂195座。兵团持续推进农膜回收利用,平均农膜残留量从12千克/亩下降到5千克/亩以下。全区PM2.5、PM10平均浓度呈下降趋势,2021年优良天数比率较2016年上升4个百分点;国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到94.5%。
  不断筑牢边疆生态安全屏障。制定实施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调整管理规定,积极推进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持续推进防护林体系建设、水土流失和沙化土地治理,不断巩固绿洲生态安全屏障。开展胡杨林拯救行动,对重点胡杨林保护片区增加生态补水。严厉打击滥捕滥猎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区域内普氏野马、野骆驼等种群数量明显增加。
  自治区和兵团高度重视此次督察工作,边督边改、立行立改,解决了一批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截至2022年4月底,督察组交办的2064件群众举报问题基本已办结或阶段办结,责令整改468家,立案处罚179家,立案侦查6件,约谈88人,问责64人。
  督察组指出,自治区和兵团生态环境保护虽然取得较大进展,但对标对表习近平总书记的明确要求,对照人民群众的新期盼仍有差距,在推动经济发展中落实绿色低碳理念不够,一些领域的生态环境问题仍然突出,有些解决不力。
  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还有差距。一些地方和部门对新疆生态环境的重要性、脆弱性认识不足,存在“重发展、轻保护”情况。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2018年以来招商落户6家违法的高耗能虚拟货币“挖矿”企业。自治区实施土地管理法放松要求,2018年以来部分地州以国土整治项目为名,开垦天然牧草地5.1万亩;伊宁县规避分级审批要求,将草原化整为零批准开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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