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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认识和把握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改革

石河子日报 新闻    时间:2021年09月07日    来源:石河子日报

  卢玉文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明确“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按照小步调整、弹性实施、分类推进、统筹兼顾等原则,逐步延迟法定退休年龄。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是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出发作出的重大决策,也是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要举措,有利于促进人力资源充分利用,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
  一、正确认识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必要性
  我国现行法定退休年龄,男职工退休年龄是60周岁,女职工退休年龄是50周岁,是1951年劳动保险条例规定的,历经70年未作调整;1955年女干部的退休年龄提高到55岁,并沿用至今。经过70多年的发展,与建国之初相比,我国经济社会状况已发生重大变化,综合国力、社会生产力、人民生活水平大幅提升,全面建成了小康社会,一定程度上具备了实行延迟退休的客观条件,传统的退休制度已经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不相适应,推动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改革势在必行。
  第一,现行退休年龄与人均预期寿命严重不匹配。人均预期寿命是退休年龄的客观基础,退休年龄理应随着预期寿命和预期健康寿命的变化而调整。1949年,我国居民人均预期寿命为42岁,1957年达到55岁。目前,我国人均预期寿命77.3岁,比1949年提高了35.3岁,其中与退休年龄直接相关的城镇居民人均预期寿命已超过80岁。因此,劳动者身体健康时间变长的情况下,有必要根据人均预期寿命的提高对退休年龄制度进行适当的调整,使两者能够科学匹配。
  第二,现行退休年龄与人口老龄化趋势加快不相适应。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数据显示,老年人口规模庞大,2020年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有2.64亿人,占总人口的比重已达18.7%,与2010年相比提升了5.44个百分点,老龄化进程明显加快。预计“十四五”期间老年人口将突破3亿人,人口老龄化程度进一步加深,我国将从轻度老龄化进入中度老龄化阶段,这一历史性转变,必将对我国经济社会多方面产生重大而深刻的影响。
  第三,现行退休年龄与人口受教育年限增加不相适应。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数据显示,具有大学文化程度的人口达到2.18亿人,与2010年相比,每10万人中具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8930人上升为15467人;人口受教育年限增加,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由9.08年提高至9.91年,自治区为10.1年,劳动者平均受教育年限已达10.8年,人口素质不断提高。新增劳动力接受过高等教育比例达到50.9%、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3.8年,相当于已进入到高等教育阶段,意味着开始工作的年龄不断推后,个体生命周期内的工作年限不断被压缩。如若现行法定退休年龄不作调整,劳动者特别是高素质劳动者平均工作年限就会缩短,不利于人力资源充分利用,导致人才资本浪费。特别是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高学历人员集中的单位和行业,情况更为突出。
  第四,现行退休年龄与劳动力结构变化不相适应。我国经济已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在新的经济形势下,我国劳动力市场正在发生深刻变革。长期看,随着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和生育率的走低适龄劳动人口不断下降,劳动力供给规模进一步减少。自2012年始我国劳动年龄人口年均减少300万人以上,且减幅在扩大。随着老龄化进程的加快,我国适龄劳动人口将继续减少,劳动力供给规模持续下降。预计“十四五”期间还将减少3500万人,部分地区和行业招工难的结构性问题越来越突出。同时,不同年龄人口的劳动参与率也将继续下降。适时适度推进延迟退休,以应对随老龄化进程加快和老龄人口增加导致更多人口退出劳动力市场的情况,有利于开发利用好规模日益庞大的老年人力资源,在一定程度上能提高劳动参与率,有利于改善资本和劳动力配置状况,也必然成为我国经济保持稳定增长的政策选项。
  多重因素对实施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改革提出了迫切的现实要求。在这方面,国家已经做了大量的研究和准备工作。可以说,改革的条件基本具备,时机逐渐成熟。稳慎推进延迟法定退休年龄,适时适度并且渐进式地提高法定退休年龄,是立足国情的方案,符合我们国家客观实际的;也是借鉴国际上通行的做法和经验,符合世界各国应对人口老龄化、调节劳动力市场供求关系、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普遍做法和发展趋势。
  二、准确把握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改革的“十六字原则”,即坚持“小步调整、弹性实施、分类推进、统筹兼顾”,逐步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总体来说,在统一实施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的现实国情、文化传统以及历史沿革等情况,渐进式、有弹性、有差别地实施,平缓改革节奏,充分体现改革的兼顾灵活性和包容性,不搞一刀切。
  一是坚持小步调整。简单理解就是延迟退休改革不会“一步到位”,而是用较小的幅度逐步实施到位,每年延迟几个月或每几个月延迟1个月,节奏总体平缓。对于改革前期临近退休的人,对个人工作、生活不会有太大影响。对于年轻一些的劳动者,延长的幅度虽然大一些,但年轻劳动者距离退休的时间较长,用10年、20年来实现延迟退休改革,有很长的过渡期和适应期。用较小的调整幅度逐步递进,直至实现改革目标,这样有利于缓解改革对于该群体工作和生活的影响与冲击。
  二是坚持弹性实施。就是不搞“一刀切”,不是规定每个人必须达到延迟后的法定退休年龄才能退休,而是要以制度弹性增加个人自主选择退休的权利空间。这也是延迟退休改革最大、最重要的一个特征。因为不同职业群体、不同岗位的就业稳定性和工作强度存在较大差异,个人身体状况、家庭需求和价值追求也存在较大的差异,由此产生的诉求各不相同。弹性实施延迟退休改革,充分考虑这种多元化需求,允许个人根据自身情况和条件,选择提前退休的具体时间,充分体现改革的灵活性和包容性。
  三是坚持分类推进。意味着不采取“齐步走”的固化思维,而是与我国现行法定退休年龄的差异化标准相衔接。我国现行法定退休年龄男职工60周岁、女干部55周岁、女工人50周岁。实施延迟退休改革将区分不同群体,采取适当的节奏,稳步推进,逐步到位。对于现有不同职业、地区、岗位存在的一些政策差异,改革后也会保持政策延续性,确保政策调整前后有序衔接,平稳过渡。
  四是坚持统筹兼顾,即延迟退休不能“单兵突进”。退休年龄问题涉及经济社会方方面面,延迟退休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对过去一些与退休年龄相关的政策进行相应调整。也需要通过加强岗位开发、技能培训、就业帮扶、薪酬福利等多类别、多层次的配套政策和保障措施,统筹谋划、协同推进,以发挥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改革“1+1>2”的累积效应。
  三、正确理解和把握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改革的保障措施
  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完善相关保障措施,高度关注大龄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人员等群体,及时跟进配套政策。比如,进一步加大对大龄失业人员的保障力度,开发适合大龄劳动者的岗位,促进大龄劳动者就业创业;加大对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特别是灵活就业人员给予社保补贴,帮助其再就业;还有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的制修订工作等。只有统筹兼顾,配套措施到位,才能确保延迟退休改革平稳落地、顺利实施。
  (作者为兵团党委党校行政学教研部主任,兵团行政研究所所长、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