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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市出台专项方案

补齐群众身边的健身设施短板

石河子日报 新闻    时间:2021年09月07日    来源:石河子日报

  石河子讯 特约记者刘胜报道  《八师石河子市关于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发展群众体育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于近日出台。
  《方案》指出,在不影响相关规划实施及环保、交通、市容、安全等前提下,可应社会主体申请,自愿提供城市空闲土地建设健身设施,并可依法按照兼容用途、依据地方关于临时建设的办法进行管理。在不改变、不影响建设用地主要用途的前提下,鼓励复合模式利用土地建设健身设施,支持对健身设施和其他公共服务设施进行功能整合,通过与具有相容性用途土地产权人达成使用协议的方式促进全民健身设施项目落地。在养老设施规划建设中,要安排充足的健身空间。
  师市鼓励在符合城市规划的前提下,以租赁方式向社会力量提供用于建设健身设施的土地,租期不超过20年。  新建居住小区要按照有关要求和规定配建社区健身设施,并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不得挪用或侵占。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结合新建小区实际和应急避难(险)需求、消防安全标准要求配建健身馆、智慧化健身等设施、设备。
  《方案》明确,社会力量投资建设的室外健身设施在符合相关规划要求的前提下,由各相关方协商依法确定健身设施产权归属,建成后5年内不得擅自改变其产权归属和功能用途。社会力量可申请利用尚未明确用途的城市空闲土地、储备建设用地或者已明确为文化体育用地但尚未完成供地的地块建设临时性室外健身设施,使用时间一般不超过2年,且不能影响土地供应。
  《方案》要求,完善大型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补助政策,支持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挖掘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开放潜力,在政策范围内采取必要激励机制,鼓励对符合对外开放条件的学校体育场馆进行社会通道改造,委托专业机构集中运营,促进学校体育场馆开放。推动公共体育场馆为学校开展体育活动提供免费或低收费服务。
  师市将健身设施规划建设、开放利用和开展群众体育纳入重点工作安排,建立健全责任明确、分工合理、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结合师市实际抓好贯彻落实,推动全民健身事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