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虽未签 不能伤和气
石河子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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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 时间:2021年05月20日 来源:石河子日报
石河子讯 通讯员王丽萍报道 5月10日,市老街司法所成功化解两起合同纠纷。
2009年,某科技园区管委会与李某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租金每年2万元,租期自2009年7月1日至2010年6月30日。合同到期后,双方并未续签也未解除合同,李某仍按每年2万元支付租金。
2017年12月底,李某一次性支付租金8万元,双方就合同租期产生纠纷,多次找社区调委会调解。老街法律服务站专职人民调解员得知后,仔细了解事情来龙去脉,查看支付凭证,向双方当事人讲法释理,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认定合同于2021年6月30日到期。
某科技园区管委会与包某签订租赁合同,包含机修大院和土地。双方就签订过一年合同,随后包某按约支付了几年租金。2020年底,包某向该管委会负责人询问是否继续履行合同,被告知一切照旧,包某就向地里施了几十车肥料。
今年4月,该管委会通知终止合同,要求包某立即清理院内堆放的物品、退回租赁的土地,双方产生纠纷而且争执不下。调解员及时介入,深入了解,发现包某仍欠管委会两年的租金。经过两天的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包某支付所欠的2年租金,管委会同意包某于2021年7月30日之前清理完毕堆放物品,并对包某投入的肥料等成本进行核算、折抵。
调解员杨兵臣说:“虽然你们双方当事人都没有续签合同,但我们也要依法办事,不能伤了和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