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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法院系统10项措施

石河子日报 新闻    时间:2021年05月17日    来源:石河子日报

  1.强化登记立案服务,坚持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当场登记立案,并在规定的期限内依法处理,对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
  2.提供跨域立案服务,与全国法院实现密切协作,当事人不必再远程奔波,可以在“家门口”就近立案。
  3.提供“一站式”便民服务,对符合缓减免诉讼费条件的,与登记立案同时办理;对符合法定退费标准的及时主动办理;优化诉讼费缴纳方式,推行微信、支付宝等支付方式。在配备有智能阅卷机、立案服务终端机、诉讼风险评估机等设备的法院,指导、帮助当事人在系统中进行自助阅卷和立案操作。未配备相应设备的法院,主动指导当事人书写诉状等文书。向社会公布立案监督、执行监督、案件审限监督电话,接受群众监督。
  4.在立案大厅配备老花镜、急救箱、便签纸、饮水机等设施,印制《诉讼服务指南》,为群众提供“暖心”服务,彰显司法温情。
  5.在立案大厅设立“执行接待”窗口,倾听当事人的诉求,回应当事人的咨询,反馈案件进展情况;简化“恢复案件”办理流程,申请恢复执行的案件当事人只需提供所需的全部材料,由“执行接待”窗口的工作人员代为办理相关手续。
  6.推行律师调查令,保障律师参与执行,发挥律师专业优势,拓宽对被执行人财产的查找渠道。
  7.提供司法救助服务。对符合条件的生活困难、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申请执行人依法予以司法救助。
  8.深化案件繁简分流改革,实现“简案快办、繁案精办”,加快个案办理进度,提高审判效率。
  9.推进智慧法院建设,利用网络,提供网上在线庭审、质证、调解等诉讼服务,方便当事人诉讼,压缩案件审理周期。
  10.提供普法宣传服务,深入开展法治“六进”活动,设立“一镇(团)一法官”工作室、社区法官工作室,推进“法治副校长”工作,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提高广大职工群众的法治意识。

四 司法行政机关10项措施
  1.普法润民,为团场、街道、镇培育轮训“法律明白人”,提供法治宣传挂图、法治书籍,开展“法治文化进连队(社区、村)”活动。举办以案释法普法讲座,加强疫情防控、老旧小区改造等方面的法治宣传。
  2.调解和民,聚焦营商环境、劳动争议、婚姻家庭等热点问题,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第一时间调处化解矛盾。继续推动重点行业、市场、商会建立调解组织,支持有条件的民营企业建立人民调解组织,选聘优秀人民调解员进驻企业或建立调解联系点,及时调解矛盾纠纷。“师市人民调解中心”增设一套“面对面”视频调解系统。通过群策群力,努力让人民调解成为“为群众解忧、为法院减负、为公安减压、为信访分流”的中坚力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3.法援泽民,开展“法援惠民生”系列活动、农民工讨薪专项活动。实行惠民举措,对行动不便的老年人和残疾人提供上门服务。简化法律援助申请流程,做到应援尽援。
  4.法治利民,按照司法行政职能,结合石河子市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对照创建指标体系,广泛征集民意,积极协调各方,增进法治保障,补齐制度短板,提升法治师市建设水平。
  5.执法为民,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推进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重点领域行政执法监督,对关系民众人身财产安全和社会普遍关注的生产安全、食品药品安全、生态环境保护、交通安全等重点领域进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完善相关措施,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6.监管安民,强化特殊人员监管,在规范执法、分类管控、因人施教、统筹协调等方面进一步加强管理,确保辖区特殊人员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7.鉴定帮民,推进司法鉴定机构规范化建设,抓好机构认证认可和能力验证升级工作,提升出庭质证的能力和水平。
  8.律师助民,在律师协会及全体律师中继续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法治大讲堂”等活动,组织实地走访企业,提供精准法律服务。推进政府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法律顾问工作。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深化“一连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加强律师党建工程,组织党员律师开展普法宣传、法律咨询、法治讲座、纠纷调解、爱心帮扶等志愿活动。
  9.复议便民,深化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及时公示申请渠道,依托各司法所设置行政复议联系点。做到简易案件快捷办理,复杂案件公开办理。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有效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
  10.公证惠民,优化公证服务资源,深化“助残”“敬老”等公益服务,积极推行电话预约、网上公证、视频公证、上门公证等服务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