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飚:正义之心永不退休
石河子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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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 时间:2021年05月11日 来源:石河子日报

张飚,男,汉族,中共党员,1951年9月出生,陕西蒲城人,退休前任石河子市人民检察院原监所检察科正科级检察员,2011年9月退休。他扎根基层检察院31年,矢志不移捍卫法治、伸张正义,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2007年7月,在一次监区巡查中,张飚发现并依法受理服刑人员张高平不服判决、坚称无罪的申诉后,他针对案件诸多疑点,严格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在5年多时间里坚持不懈依法开展查证工作,5次跨省转递申诉材料、提供证据线索反映案件疑点,最终在新疆、浙江两地公检法机关共同努力下,促成张高平冤案平反昭雪,张高平、张辉叔侄被改判无罪。张飚荣立个人二等功1次,先后荣获“全国模范检察官”“CCTV-2013年度法治人物”等称号,2018年被党中央、国务院授予“改革先锋”荣誉称号,2019年入选新中国“最美奋斗者”,被群众称为“冤案平反的幕后英雄”。张飚是一名普通的检察干部,是一名普通的共产党员,参加工作43年,入党37年,从事检察工作31年。多年来,他始终以一名优秀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始终以模范检察官标准执行法律,勤勤恳恳,任劳任怨,秉公执法,廉洁自律,做到了自身正、自身硬、自身净,以实际行动展示了当代检察官的职业操守和共产党员的高尚情怀。
善良之举托起正义的天平
2003年,浙江杭州发生一起“强奸致死案”,“犯罪嫌疑人”张高平、张辉二审分别被判死缓和15年有期徒刑。2005年,张高平被押送到千里之外的石河子监狱服刑,张辉被押送到库尔勒某监狱服刑。因为张高平一直喊冤,坚持申诉,2007年7月,驻监检察官张飚在石河子监狱某监区劳动工地巡视检查工作时,了解了张高平的情况。“张检察官,你一定要帮我,我真是被冤枉的,我一定要洗清自己的冤屈。我的这个申诉如果不成功,就是15年刑满释放后我也要继续申诉。我要坚持到底,不解决问题誓不罢休。”张高平的哭诉,一直萦绕在张飚心头。“正义可能会迟到,但永远不会缺席。”说起他对检察工作的感受,张飚斩钉截铁地说,眼里透着坚定。
张飚在与张高平谈话后,认为案件可能存在问题,应予重视,就立即向领导汇报,并建议转寄张高平申诉材料。2007年底,市检察院向浙江省检察院转寄了张高平的申诉材料。申诉材料寄出后,张飚又复印了张高平案件的所有法律文书,认真研究分析,并与同事一起讨论,提出了该案的四大疑点:量刑不准确、证据不充分、DNA证据排除不当、判决书中所列证据均被张高平以刑讯逼供为由否认。针对张高平怀疑《民主与法制》杂志反映的一个叫“袁连芳”的作伪证证人是否与自己案件中的证人“袁连芳”是同一人的问题,张飚高度重视,立即找到2008年《民主与法制》杂志第13期,发现里面确实有一篇文章《被疑“灭门杀手”终于无罪释放》,其中有一段内容:“马廷新(灭门案件被告人)被无罪释放后告诉记者,在押嫌犯袁连芳是号长,他是在袁连芳的提示下,经过数次修改,终于写了一份达到警方满意的自首材料。然后,袁连芳让马廷新背下来,并且抄了一遍。”看到这一内容,张飚感到事情重大,马上向领导汇报,认真开展调查,并及时将张高平申诉材料和2008年《民主与法制》第13期相关内容复印寄往浙江省检察院。针对张高平亲属提供的原案尸体检验报告、物证检验函、对“西湖2003年5月19日王冬被杀案”中有关物证DNA检验的补充说明、关于5·19案件DNA检测情况说明等文件的复印件,张飚和同事们一起认真分析,并建议向有关部门发函督促办理。当领导决定对张高平申诉案进行深入调查并确定将关键证人“袁连芳”作为调查突破口后,张飚按领导要求分别向河南浚县检察院、鹤壁市鹤山区检察院、浙江杭州市检察院发函请求协助调查,并多次电话催问。经浙江杭州市检察院监所处调查,查清了袁连芳的真实身份;经河南省浚县检察院调查,确认了马廷新灭门案的证人“袁连芳”与张高平案件的证人“袁连芳”是同一人。案件取得了较大突破,对该案最终的立案复查起到了推动作用。
法律监督贵在平凡的坚守
从2007年开始,市检察院先后向有关单位发函寄送张高平申诉材料10余次,但一直没有明确的处理结果。面对一方面是高级法院作出的终审判决,另一方面是服刑罪犯的无奈求助;一方面是证明冤案的扎实证据,另一方面是多次发函石沉大海。张飚不气馁,始终坚持不懈。眼看自己2011年初就要退休了,他把为张高平申诉成功作为自己退休前要抓紧完成的一项任务。
2010年5月,张飚以个人名义,给浙江省检察院陈云龙检察长写了一封信,希望引起陈云龙检察长的重视,启动再审程序。在这封信中,张飚写道:“我就要退休了,退休之前我想说个事,就是张高平这个案件,存在非常多的疑点,希望能引起您的重视……”他了解张高平家人聘请律师花过不少冤枉钱,就特地推荐了马廷新案中的辩护律师朱明勇。在与朱明勇短信交流时,张飚坦露心声:“我今年就要退休了,张辉、张高平的案子我希望你不要放弃。每到夜晚,我想起张高平向我哭诉的情形,我都无法入眠……”2011年2月张飚退休后,他还不断地给张高平的家人发短信,鼓励他们继续申诉。一次去杭州旅游,他专门乘坐大巴,重走了一遍张高平叔侄冤案发生时的高速路线,观察“作案地点”的现场环境,测算汽车经过两个收费站的大致时间。张飚说,这么做没有什么具体原因,就是觉得这个案子的工作还没有做完。张飚的责任心、使命感和对公平正义的执著追求,感动和激励了无数的干警,在新疆、浙江两地公检法三家的共同努力下,浙江省高院撤销了这起强奸杀人案原审判决,宣告货车司机张高平、张辉叔侄无罪,冤案最终平反昭雪。
维护公平正义的心永不退休
因为曾获得全国“模范检察官”等荣誉称号,自2011年从检察官岗位上退休后,张飚没有享受退休时光,反而更加忙碌了,全国各地来信、来访不断,张飚认真对待,一一回复。同时,他还在社区开展普法知识讲座,给求助人提供法律援助。因为工作忙,陪伴家人的时间少,家人有时不理解。张飚说:“我就多给他们做思想工作,多干家务活,找时间陪家人去旅游,家人慢慢就理解了。”退休多年,他从没换过手机号,一直热心应对人民群众的诉求。“手机号不能换,还会有人找我。我来自人民群众,更懂得他们渴望公平公正的心情。我退休了,精力有限,既然群众信任我,我就尽可能帮助他们。”热心的张飚不仅U盘里是求助人的来信,电话本里也有成百上千求助人的电话,有时遇到困难群众,他甚至出资帮群众买车票,请求助人吃饭,给求助人借钱。
两年前,一个来自内地的中年妇女找到他,讲述了自家弟弟的冤案。张飚帮她给相关部门发了函,将案情整理叙述完整,恳请对方能启动再审程序。经过多方努力,案件得到重新审理,真正的犯罪分子受到了法律的严惩。
退休后,张飚一直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也对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