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版/ 04 版:四版 /下一版  查看本版大图
本版导航 各版导航 视觉导航 标题导航 以往报纸

案例十:承诺未履行,赔付无商量

石河子日报 新闻    时间:2021年03月16日    来源:石河子日报

  2020年12月9日,市场监管局一所接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互联网平台转发投诉:石河子北泉镇的消费者谭××元旦前购买了一批羊肉,金额约20000元,节日前发往东北沈阳的朋友处。在石河子市北泉镇德邦快运托运部快递托运,托运前咨询时,该托运部承诺走空运三天时间到,并提出保价费2000元。咨询清楚后,谭××便将羊肉在此处托运。结果十几天过去了,谭××未收到朋友的回音,在托运平台上查询,该包裹到达福建某地,十几天过去了,肉已变质。消费者心急如焚找商家解决协商未果,投诉到自治区12315平台。
  石河子市场监督管理局一所人员接到投诉后即刻进行调查,该投诉属实,电话约来了双方,查看了相关证据,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条例进行调解,最终调解成功,双方达成一致协议,商家赔付羊肉金额20000元,退还保价费2000元,并向消费者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