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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法院开辟“绿色通道”

“四优先”办理涉农民工案件

石河子日报 新闻    时间:2021年02月16日    来源:石河子日报

  石河子讯 通讯员安秋旭报道 2月5日,市人民法院301法庭一片喜气,陈某等4名农民工班组代表拿到了28.3万元劳务费后,高兴地与法官们合影。
  2020年1月9日,陈某等29名农民工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反映石河子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拖欠他们工资。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立案调查后,对该建筑公司作出行政处理及行政处罚决定,责令该建筑公司向陈某等29名农民工支付工资30万元及50%的赔偿金15万元,并对该建筑公司罚款19999元。该建筑公司不服,于2020年9月底,起诉至市人民法院,要求分别撤销行政处理及行政处罚决定。
  市人民法院受理这两起行政案件后,承办法官谢慧彬和吾尼拉经过仔细阅卷,于同年11月依法追加了陈某等29名农民工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考虑到该案涉及多名农民工,该院合议庭充分借鉴此前办理这类案件积累的经验,加强与师市人社局、涉事建筑公司和农民工的沟通协调,组织涉事建筑公司和4个班组代表进行协商。
  经过班组代表与该建筑公司对账后,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29名农民工不再要求赔偿金,建筑公司同意支付他们28.3万元的工资,主动履行19999元的罚款,并撤回对师市人社局的起诉。
  2020年以来,市人民法院受理涉农民工案件236件,涉案标的452.61万元。该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加大审判执行工作力度,对涉农民工工资案件开辟了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优先兑付执行款的“绿色通道”,综合运用保全、调解、执行等多种手段,加强与师市人社局、行业协会等部门的协调联动,确保高效快速化解涉农民工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