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石河子日报
作者:年月日
新闻 时间:2020年07月10日 来源:石河子日报
申请人王剑峰持石河子市公证处(2020)新石证内民字第2891号公证书,申请办理下列不动产权利转移登记。因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0年7月29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石河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993-2616011,2616029
公告单位:石河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7月8日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面积 用途 不动产权属证书号
王德林宋玉珍 房屋所有权 石河子市12小区4栋132号 61.34㎡ 住宅 石房权证市字第00049748号、石河子市房共字第00038899号